2714湯麗翠與哈爾濱市厚磊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江蘇鴻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9)蘇1181民初8539號
判決日期:2020-12-14
法院: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江蘇鴻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與被告哈爾濱市厚磊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湯麗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江蘇鴻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哈爾濱市厚磊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湯麗翠的銀行存款23000元或者其他同等價值的財產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申請人已提供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保單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哈爾濱市厚磊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湯麗翠的銀行存款23000元或者查封、扣押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物。
案件申請費250元,由申請人江蘇鴻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耿振英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朱成輝
書記員楊雨迎
判決日期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