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國興與張禮想、云南交投集團云嶺建設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云2331民初1004號
判決日期:2020-12-15
法院:云南省祿豐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施國興訴被告張禮想、云南交投集團云嶺建設有限公司、云南昆楚高速公路投資開發有限公司、云南昌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租賃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8日立案受理,依法適用普通程序,在審理過程中,原告施國興以被告主體資格錯誤為由,自愿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施國興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3167元,減半收取1583.5元,由原告施國興負擔。因原告起訴時已預交3167元,現由本院退還原告1583.5元
合議庭
審判長李偉
審判員李紅艷
審判員楊異文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三日
書記員張云霞
判決日期
2020-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