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南京永達木業有限公司與被告武漢市蒙娜麗莎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蘇0117民初2696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2-18
法院:江蘇省南京市溧水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南京永達木業有限公司與被告武漢市蒙娜麗莎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7月3日立案受理。原告南京永達木業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向本院申請撤回對被告武漢市蒙娜麗莎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南京永達木業有限公司撤回對被告武漢市蒙娜麗莎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1757元,保全費1520元,合計3277元,由原告南京永達木業有限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韓爽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日
書記員徐照照
判決日期
2020-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