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市人民醫院、李金玉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皖05民終1392號
判決日期:2020-12-19
法院:安徽省馬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馬鞍山市人民醫院因與被上訴人李金玉、王強醫療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2020)皖0503民初681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2020)皖0503民初681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馬鞍山市花山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馬鞍山市人民醫院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2300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朱學強
審判員李孝蘭
審判員汪振興
二0二0年十一月九日
書記員馬婷婷
判決日期
2020-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