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臨清熱電有限公司、山東全鑫軸承有限公司供用電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魯1525執保1691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2-20
法院: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大唐臨清熱電有限公司與山東全鑫軸承有限公司供用電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20)魯1525民初4128號民事判決書依法立案執行,被申請人山東全鑫軸承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查封被申請人山東全鑫軸承有限公司名下不動產權證書號為冠國用(2012)第077號、不動產單元號為371525003027GB00006W00000000的土地。不動產權證書號為冠國用(2012)第062號、不動產單元號為371525003027GB00007W00000000的土地。
二、查封期限為三年,自2020年月日至2023年月日止。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李昆侖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九日
書記員高興
判決日期
2020-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