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雪源、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管理(勞動、社會保障)再審審查與審判監督行政裁定書
案號:(2020)皖行申703號
判決日期:2020-12-21
法院:安徽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丁雪源因安徽恒正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訴合肥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事勞動局、合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行政確認及行政復議一案,不服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皖01行終608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出再審申請。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查,現已審查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丁雪源向本院申請再審稱:原判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認定再審申請人之父程德友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地點不在其上下班合理路線的證據不足;認定程德友發生交通事故時間不屬于合理的下班時間缺乏證據證明。原判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二審法院未開庭審理,對再審申請人二審訴訟中提交的證據未作認定,程序不合法,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綜上,請求對本案再審
判決結果
駁回丁雪源的再審申請
合議庭
審判長范興杰
審判員彭瀅穎
審判員王磊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郭娜
書記員薛琪茹
判決日期
20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