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山天大蓄知識產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等 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京0102執17298號
判決日期:2020-12-22
法院: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北京山天大蓄知識產權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山東如意科技集團有限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京0102民初17697號民事調解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申請執行人于2020年10月15日依法向本院申請執行,要求被執行人支付人民幣196300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1、本院立案后通過司法專郵向被執行人郵寄送達執行通知、報告財產令,被執行人已實際履行人民幣10萬元。2、本院通過全國網絡查控系統及北京法院執行辦案系統查詢了被執行人名下相關財產信息,未發現被執行人名下有直接可供執行的財產。3、本院已將被執行人納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在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上公布,并對其法人適用限制高消費措施。上述執行情況及信息,本院已告知申請執行人。
綜上所述,本院經過財產調查未發現直接可供執行的財產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本次執行程序終結后,被執行人仍有繼續履行債務的義務,申請執行人如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向本院申請恢復執行。申請恢復執行不受申請執行時效期間的限制。
本裁定書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長賈秋春
審判員黃建平
審判員許波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
書記員王鑫濤
判決日期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