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泰開電力電子有限公司、萊蕪魯能開源集團電器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魯0902執保1981號
判決日期:2020-12-22
法院:山東省泰安市泰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山東泰開電力電子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22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執行人名下銀行存款95萬元。凍結或者查封相應價值財產。本院依據(2020)魯0902財保1537號裁定書。審查認為,申請執行人山東泰開電力電子有限公司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依法凍結被執行人萊蕪魯能開源集團電器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95萬元。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趙京富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二日
書記員王紅
判決日期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