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柳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廣西柳州泰升航運有限責任公司追償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桂0202民初159號
判決日期:2020-12-22
法院:柳州市城中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廣西柳州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廣西柳州泰升航運有限責任公司、劉廣民、許謙、薛平、莫霞、柳州市柳航港埠有限公司、柳州市柳航游船有限公司、柳州港航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柳州市思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柳州市柳航出租車客運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申請人于2020年4月15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請求查封被申請人廣西柳州泰升航運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柳州市長風路1號綜合樓不動產及土地使用權一宗[不動產權證書號:柳國用(2008)第××號/柳房權證字第××號],本案保全總價值以萬元為限。申請人出具《保函》為上述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被申請人廣西柳州泰升航運有限責任公司所有的位于柳州市長風路1號綜合樓不動產及土地使用權一宗[不動產權證書號:柳國用(2008)第××號/柳房權證字第××號],查封期限為三年。
查封期間,未經本院許可,任何人不得轉移、隱匿、毀損、變賣、租賃、抵押、典當、贈與被查封的財產,并應妥善保管。
期限屆滿后如需繼續查封的,保全申請人應當提前七日向本院申請辦理續封手續。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申請人負擔。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陳小紅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代書記員覃穎群
判決日期
2020-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