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質建設工程集團公司與江門市碧海銀湖房地產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民事一審裁定書
案號:(2020)粵0705民初7327號
判決日期:2020-12-24
法院:江門市新會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廣東省地質建設工程集團公司與被告江門市碧海銀湖房地產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12日立案。原告廣東省地質建設工程集團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廣東省地質建設工程集團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為55325.91元、訴前財產保全費5000元,合共60325.91元(原告起訴時已預交),由原告廣東省地質建設工程集團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梁錦榮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書記員譚曉敏
判決日期
2020-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