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漢順與汕頭市潮陽第二建筑總公司佛山分公司、汕頭市潮陽第二建筑總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粵0106民初30293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0-12-27
法院: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qū)人民法院
當(dāng)事人信息
原告姚漢順與被告汕頭市潮陽第二建筑總公司佛山分公司、汕頭市潮陽第二建筑總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原告于2020年7月24日向本院申請撤回起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zhǔn)許原告姚漢順撤回起訴。
本案受理費(fèi)48720元減半收取24360元,由原告姚漢順負(fù)擔(dān)
合議庭
審判長陳紹基
人民陪審員張黛喬
人民陪審員霍小冰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書記員周澤純
判決日期
2020-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