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與王滿章、洪秀浪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閩0581民初5920號
判決日期:2020-12-28
法院:石獅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福建石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與被告王滿章、洪秀浪、王榮毅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4日立案。原告福建石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于2020年12月15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福建石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撤訴。
案件受理費50元,減半收取計25元,由原告福建石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楊少婷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書記員王鑫鑫
判決日期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