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厚德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張兆哲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豫1425執恢139號
判決日期:2020-12-30
法院:虞城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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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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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虞城縣人民法院2019年8月1日的(2019)豫1425民初2145號判決,于2019年4月23日,以(2020)豫1425執恢139號執行裁定書查封了被執行人的河南省××××區商都奕景房產證號:20××13號[寫明被查封財產的狀況],并責令被執行人見判決書(寫明指定履行的義務),但被執行人張兆哲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判決結果
拍賣被執行人張兆哲所有的河南省商丘市睢陽區商都奕景房產證號:20××13號(寫明財產名稱、數量等內容)。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執行員余永軍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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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記員梁香龍
判決日期
202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