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奧鵬遠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粵0305民初14329號
判決日期:2020-12-31
法院: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北京奧鵬遠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與被告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糾紛系列案,本院于2020年5月18日立案,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本系列案由審判員一人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原告北京奧鵬遠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北京奧鵬遠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撤回起訴。
因原告變更訴訟請求,本系列案各案案件受理費相應變更為人民幣50元,減半收取為人民幣25元,由原告北京奧鵬遠程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負擔(各案案件受理費、原告預交訴訟費及應退費情況詳見附表)
合議庭
審判員周靈均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書記員陳文珠
判決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