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軍與廣西梧州市華光電力發(fā)展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桂0422民初2996號
判決日期:2020-12-31
法院:藤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李德軍訴被告廣西梧州市華光電力發(fā)展有限公司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1月2日立案。原告李德軍于2020年11月24日以廣西梧州市華光電力發(fā)展有限公司已經(jīng)全部支付施工勞務費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準許原告李德軍撤訴。
案件受理費1150元,減半收取為575元,由原告李德軍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林振朝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法
官
助
理駱力熒
書記員黃林靜
判決日期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