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銀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貴州萬福麟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黔2601執4904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1-01
法院:貴州省凱里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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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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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綜上所述,經本院窮盡財產調查措施后,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申請執行人亦未能提供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且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判決結果
一、終結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20)黔2601民初9929號民事判決書的本次執行程序。
二、申請執行人在本次執行程序中未實現債權,尚未受償的債權應繼續受償。在終結本次執行程序期間,如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可以再次向本院申請執行。再次申請不受申請執行時效的限制。
本裁定送達后即發生法律效力
合議庭
審判員蔣軒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
書記員歐陽廣宇
判決日期
202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