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鴻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與泰州奧斯勒商貿有限公司、泰州天思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蘇1181財保389號
判決日期:2021-01-04
法院:江蘇省丹陽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江蘇鴻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泰州奧斯勒商貿有限公司、泰州天思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江蘇鴻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泰州奧斯勒商貿有限公司、泰州天思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所有的價值330000元相應的財產進行保全。申請人江蘇鴻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泰州奧斯勒商貿有限公司、泰州天思醫療科技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33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的財產。
案件申請費2170元,由申請人江蘇鴻凱醫療科技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財產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黃文輝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法官助理徐芳芳
書記員毛夢凡
判決日期
2021-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