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亞細亞機械有限公司與上海電氣機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滬0106民初39240號
判決日期:2021-01-05
法院: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昆山亞細亞機械有限公司與被告上海電氣機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上海機床工具(集團)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昆山亞細亞機械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要求凍結被申請人上海電氣機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8305291.8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價值的財產或財產性權益,案外人浙商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為申請人提供了相應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上海電氣機床成套工程有限公司銀行存款8305291.87元或查封、扣押其相等價值的財產或財產性權益。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陳慰蘋
二〇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法官助理張葉航
書記員俞弘珺
判決日期
2021-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