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利民環衛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季小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7民終4410號
判決日期:2021-01-07
法院: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金華市利民環衛清潔服務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季小英、莊根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不服浙江省金華市金東區人民法院(2020)浙0703民初2063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本院在審理過程中,金華市利民環衛清潔服務有限公司以雙方當事人已經達成和解為由向本院申請撤回上訴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金華市利民環衛清潔服務有限公司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二審案件受理費881元(已減半),本院予以免收。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長李敏
審判員張燕燕
審判員藍俏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代書記員吳曉雯
判決日期
2021-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