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聚、蒙陰建安建設有限公司因申請訴前財產保全損害責任糾紛其他裁定書
案號:(2020)魯1328財保666號
判決日期:2021-01-12
法院:蒙陰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人王吉聚與被申請人蒙陰建安建設有限公司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糾紛一案中,申請人王吉聚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請求凍結被申請人蒙陰建安建設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40萬元,保全價值40萬元,并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蒙陰建安建設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40萬元。
案件申請2520元,由申請人王吉聚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措施
合議庭
審判員朱振忠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日
法官助理劉婷
書記員石芹
判決日期
2021-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