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肇東分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再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黑民再233號
判決日期:2021-01-19
法院: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再審申請人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龍江網絡公司)、黑龍江廣播電視網絡股份有限公司肇東分公司(以下簡稱龍江網絡肇東分公司)因與被申請人肇東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下簡稱肇東信用社)、肇東市融媒體中心(以下簡稱融媒體中心)、肇東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以下簡稱文體廣電旅游局)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不服黑龍江省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黑12民終670號民事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本院于2019年9月6日作出(2019)黑民申3295號民事裁定提審本案。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了本案。再審申請人龍江網絡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徐偉超、龍江網絡肇東分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庫巍、徐偉超,被申請人肇東信用社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徐景榮,融媒體中心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姜靜春、文體廣電旅游局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薛蛟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龍江網絡公司及龍江網絡肇東分公司申請再審稱:(一)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肇東市財政局于2011年4月10日下發文件肇財發(2011)10號文件,將原肇東市有線電視臺持有的原黑龍江龍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龍視網絡公司)的股權劃轉給肇東市廣播電視臺,參加全省廣播電視網絡重組。同日,肇東市國有資產管理委員會也下發肇國資發(2011)5號文件,同意將原肇東市有線電視臺持有的龍視網絡公司的股權劃轉給肇東市廣播電視臺,參加全省廣播電視網絡重組。上述兩份證據證明龍江網絡公司與股東之間保持彼此獨立,龍江網絡公司未對股東在約定范圍以外承擔債務。(二)一、二審判決認定肇東市有線電視臺更名為龍江網絡肇東分公司沒有任何證據證明,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本案訴訟標的是肇東市肇東鎮信用合作社(以下簡稱肇東鎮信用社)向原肇東市有線電視臺貸款而形成,但本案肇東信用社以原告身份起訴明顯與貸款借據中的主體不一致。肇東信用社的下級分社為肇東市農村信用合作社肇東信用社,與肇東市農村信用聯社肇東鎮信用社的名稱不一致,肇東信用社訴訟主體不適格,原判決對此均未查清。(三)二審判決適用法律錯誤。本案存在重復起訴且超過訴訟時效問題,應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裁定駁回起訴或判決駁回訴訟請求。(四)一審判決審判組織的組成不合法,依法應當回避的審判人員沒有回避。(五)二審判決超出訴訟請求審理。二審法院在各方上訴人均沒有提出改判由龍江網絡公司及龍江網絡肇東分公司獨自承擔責任的情況下,不應直接改判由龍江網絡公司及龍江網絡肇東分公司獨自承擔責任。龍江網絡公司及龍江網絡肇東分公司與本案無關聯,不應對本案債務承擔責任。請求再審駁回肇東信用社的訴訟請求。
肇東信用社辯稱,龍江網絡公司及龍江網絡肇東分公司在一、二審均未提交新的證據,在本次再審提交的任何證據都不應被認定。根據龍江網絡公司的注冊信息可以證明肇東市廣播電視臺是龍江網絡公司的股東,隸屬于龍江網絡公司,因此該公司應依法承擔債務責任。自2009年6月25日肇東鎮信用社對本案所涉借款提起訴訟后,本案借款糾紛一直處于訴訟程序中,構成訴訟時效中斷,肇東信用社主張權利不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本案44萬元貸款糾紛發生時,龍江網絡公司還不存在。2010年7月5日,肇東市有線電視臺被龍江網絡公司接收為股東,肇東市有線電視臺所有的城域網絡資源及相關配套的機器設備均投資入股于龍江網絡公司,訴訟中將龍江網絡公司追加為被告,符合法律規定。本案不存在重復訴訟問題,因為兩個訴訟的主體不同,第一次訴訟是肇東鎮信用社起訴,本次是肇東信用社起訴。本案亦不存在一、二審程序和審判組織不合法問題,二審也并未超出訴訟請求審理,請求維持二審判決。
融媒體中心辯稱,應駁回肇東信用社一審全部訴訟請求。融媒體中心的前身肇東市廣播電視臺與肇東市有線電視臺并不是同一單位,本案的借款人為肇東市有線電視臺,在其股權合并更名的過程中,與龍視網絡公司進行了整合。在整合過程中,龍視網絡公司或龍江網絡公司承繼了原肇東市有線電視臺的財產及承接了相應的債務。在原肇東市有線電視臺借款及還款的過程與肇東市廣播電視臺無關。肇東市廣播電視臺也不能成為本案債務償還的責任主體。關于肇東信用社訴訟主體的問題,通過一、二審審理,借款發生后原肇東鎮信用社已經提起過一次訴訟,被法院駁回起訴,其提起的訴訟是不成立的。且肇東鎮信用社提起訴訟本身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而本案中肇東信用社作為原告,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對同一訴訟標的額及標的進行了訴訟,肇東鎮信用社起訴行為并不必然產生肇東信用社訴訟時效中斷。原肇東廣播電視臺也在二審中上訴請求不應承擔償還責任,二審判決并未超出訴訟請求審理。所以二審法院判決肇東廣播電視臺不承擔責任的判項和事實的認定是正確的。
文體廣電旅游局辯稱,2010年5月28日,經肇東市市委常委會決定,撤銷了原肇東廣播電視事業局和文化局,成立了肇東市文化廣電出版局,也就是現在的文體廣電旅游局。文體廣電旅游局成立后未接受原肇東廣播電視事業局和文化局任何債權債務和財產,只是接受了部分人員和部分行政職能,故該筆貸款本單位不應承擔。《合作重組黑龍江省龍視網絡有限責任公司協議書》(以下簡稱《重組協議》)第一條第一項規定,上述資產形成過程中,所產生的債務同時移轉給龍視網絡公司,同時和資產負債明細表相互印證,證明2005年作為債務人的肇東市有線電視臺以其所有的肇東市城域網絡資源及其設備資源,投資入股龍視網絡公司,同時將上述資產形成過程中所產生的債務,同時移轉給龍視網絡公司,并隨后更名為龍視網絡肇東分公司。2010年,龍視網絡公司吸收地方網絡資源重組后,龍視網絡肇東分公司又隨之重組,并變更為龍江網絡肇東分公司。從上述演變過程可以看出,現在的龍江網絡肇東分公司只是由原來的債務人肇東市有線電視臺逐步演變而來的。因此雖然案涉44萬元借款,當初未列在肇東市有線電視臺入股龍視網絡公司資產負債清單內,但因雙方之間已經約定對肇東市有線電視臺所投入資產形成過程中所產生的債務,同時轉移給龍視網絡公司。肇東市有線電視臺按其出資比例,持有龍視網絡公司的股份,加之案涉44萬元借款已在借據中明確標明是進材料所用,因此該44萬元借款應歸于肇東市有線電視臺當初入股龍視網絡公司時所移轉給龍視網絡公司債務的范圍之內。因此本案所涉借款本金及利息,文體廣電旅游局不承擔償還責任,與本單位無關
判決結果
一、撤銷黑龍江省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2019)黑12民終670號民事判決及黑龍江省肇東市人民法院(2018)黑1282民初3701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黑龍江省肇東市人民法院重審
合議庭
審判長王雪杉
審判員孫淑波
審判員隋國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此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法官助理束遠光
書記員陳茜
判決日期
2021-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