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中外運貨運港口有限公司與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案民事一審裁定書
案號:(2020)粵72民初954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1-21
法院:廣州海事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佛山三水中外運貨運港口有限公司訴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0日立案后,依法適用普通程序進行了審理。原告以已與被告達成和解為由,于2020年12月1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佛山三水中外運貨運港口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6606元,減半收取3303元,由原告負擔。原告多預交的3303元,由原告向本院申請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張科雄
審判員文靜
審判員楊雅瀟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石望韜
書記員曾紅偉
判決日期
2021-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