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未來科技城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超越電力設備有限公司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魯1302執3544號
判決日期:2021-01-22
法院: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臨沂未來科技城開發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山東超越電力設備有限公司、臨沂市豐匯貿易有限公司、臨沂先鋒科技有限公司股權轉讓合同糾紛一案中,臨沂市仲裁委員會作出的(2018)臨仲裁字第578號裁決書已經發生法律效力,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6日指定本院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法律文書,通過總對總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銀行存款、車輛、公司登記、證券等進行了查詢,同時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或納入失信名單,對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財產線索已予以核實。
執行過程中,已發現并查封被執行人臨沂先鋒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車牌號為魯Q×××××、魯Q×××××、魯Q×××××、魯Q×××××汽車城四輛,但未找到并扣押到案;查封了被執行人臨沂先鋒科技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臨沂高新區雙月湖路西段南側土地,不動產權證號:臨開國用(2010)第xx號;位于開發區南側土地,不動產權證號:臨開國用(2003)字第xxx號;位于高新區雙月湖路西段土地,不動產權證號:臨開國用(2008)第024號;位于高新區,不動產權證號:臨房權證高新區字第××號;位于高新區,不動產權證號:臨房權證高新區字第××號,因本案為輪候查封,不具有財產處置的權利,本案雖有財產,但不宜強制執行。
本院約談申請執行人,告知已采取的執行措施、期限及未及時申請續行查控的法律后果。申請人同意終結本次執行程序,不申請懸賞執行,并告知發現可供執行的財產后再次申請執行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朱崇普
審判員鄒海龍
審判員王碩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書記員高陽
判決日期
2021-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