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創新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河南省科學院地理研究所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豫01民終705號
判決日期:2021-01-26
法院:河南省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鄭州創新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因與被上訴人河南省科學院地理研究所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不服鄭州市二七區人民法院(2020)豫0103民初12655號民事判決,依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依法適用第二審程序,由審判員王東黎獨任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上訴人鄭州創新醫療器械有限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合議庭
審判員王東黎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五日
書記員白璐
判決日期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