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陽光合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莒縣榮豐礦業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魯1122執2979號
判決日期:2021-01-26
法院:山東省莒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執行人日照陽光合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與莒縣榮豐礦業有限公司建設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執行人依據莒縣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魯1122民初1535號民事判決書,于2020年12月3日向本院申請執行,申請執行標的款為180000元及利息。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陽光合源電力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執行人莒縣榮豐礦業有限公司建設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在執行過程中,經本院調查,被執行人莒縣榮豐礦業有限公司設備及礦山等財產均已被依法處理,未有剩余財產可供執行,故本案應終結執行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2020)魯1122執2979號案件的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毛建德
審判員公方紅
審判員劉永保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八日
書記員王德京
判決日期
2021-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