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天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1)遼0104執483號
判決日期:2021-01-29
法院:沈陽市大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你單位申請本院執行與沈陽雙榮科技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28條第1款規定,通知你單位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沈陽雙榮科技有限公司的財產狀況。
如不能提供有關被執行人沈陽雙榮科技有限公司財產狀況的證據或線索,本院又未能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將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百一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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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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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暫無數據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七日
判決日期
2021-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