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谑薪鸨P建筑材料公司與陳某某借款合同糾紛一案裁定書
案號:(2020)瓊9005執恢293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2-02
法院: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依照已發生法律效力的(2000)海南經終字第10號民事判決受理申請執行人??谑薪鸨P建筑材料公司與被執行人陳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執行人陳某某應向申請執行人海口市金盤建筑材料公司返還借款本金256172.66元及利息(利息從1998年11月20日起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同類流動資金貸款利率計至付清款項之日止)。因被執行人不履行債務,申請執行人于2000年12月20日申請強制執行,本院立案受理,登記案號為(2001)文執字第6-1號。因被執行人無財產可供執行,本院已依法終結該案的本次執行程序。2020年7月31日,申請執行人??谑薪ㄖ牧瞎鞠虮驹荷暾垙娭茍绦校驹河诋斎樟甘芾?,登記案號為(2020)瓊9005執恢293號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在執行過程中,本院扣劃了被執行人陳某某名下銀行存款22911.58元,后經本院主持執行和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雙方約定由被執行人陳某某在2023年12月31日前清償案款100000元后,本案的債權債務即告消滅。本案已經扣劃到位到的22911.58元扣繳執行費7949.17如果,剩余的14962.39元申請執行人同意由本院返還給陳某某指定銀行賬戶。因雙方約定的履行期限較長,不能在法定審限內履行完畢
判決結果
終結本院(2020)瓊9005執恢293號案件的執行。
本裁定立即執行
合議庭
審判長羅華倫
審判員李志彤
審判員王俊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五日
書記員曾琦
判決日期
202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