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帝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臨沂市羅莊區地方糧食儲備庫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魯1311執保78號
判決日期:2021-02-08
法院:臨沂市羅莊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臨沂帝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19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對被申請人臨沂市羅莊區地方糧食儲備庫價值50萬元的財產進行保全,并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臨沂市羅莊區地方糧食儲備庫的銀行存款50萬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價值的財產(詳見查封、扣押清單)。
案件申請費3020元,由申請人臨沂帝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擔。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密永梅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書記員賈文超
判決日期
2021-0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