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磊興砂石料廠與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省菲特明商貿有限公司、合肥東業機械施工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9)甘0524民初148號
判決日期:2021-02-24
法院:甘肅省武山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武山磊興砂石料廠與被告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徽省菲特明商貿有限公司、合肥東業機械施工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19年1月28日立案。原告武山磊興砂石料廠于2019年3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武山磊興砂石料廠撤訴。
案件受理費7262元,減半收取計3631元,由原告武山磊興砂石料廠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劉月成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書記員魏莉萍
判決日期
2021-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