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城建工程集團公司青島分公司與山東青鳥軟通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0281民初54號
判決日期:2021-02-25
法院:山東省膠州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山東省城建工程集團公司青島分公司與被告山東青鳥軟通信息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裝飾裝修合同糾紛一案中,原告山東省城建工程集團公司青島分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山東省城建工程集團公司青島分公司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11409元,因原告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減少訴訟請求,根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本案一審案件受理費應按其減少后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為50元,減半收取25元,由原告山東省城建工程集團公司青島分公司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泮曉朋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劉鑫
書記員王雯雯
判決日期
2021-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