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華圣金陽建材有限公司泰安岱岳分公司、山東勤鑫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0983財保177號
判決日期:2021-02-26
法院:山東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于2021年1月28日向本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請求凍結被申請人名下銀行存款29萬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泰安市瑞恒非融資性擔保有限公司為本案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被申請人山東勤鑫園林工程有限公司名下銀行存款29萬元或查封、扣押相應價值的其他財產。
案件申請費1970元,由申請人預交。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本院將依法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司書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書記員劉玲
判決日期
2021-0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