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華創、廣西宗桓投資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1)桂1123執22號
判決日期:2021-03-10
法院:富川瑤族自治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關于申請執行人陳華創與被執行人廣西宗桓投資有限公司、貴港市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桂11民終1222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因廣西宗桓投資有限公司、貴港市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未能按時履行應盡義務,申請執行人陳華創于2021年1月15日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貴港市交通投資建設有限公司自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主動將執行案款385823.15元(當事人款380408.15元,執行費5415元)存入本院執行案款專用賬戶。本案標的現已全部執行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人民法院作出具有執行內容的民事案件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內容已經全部執行完畢,申請執行人陳華創基于執行依據的權利全部得到了實現。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笫108條第(l)項的規定,現通知如下:
(2021)桂1123執22號案件執行完畢,本案予以結案
合議庭
二〇二一年二月四日
判決日期
2021-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