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浙0108民初5586號
判決日期:2021-03-11
法院:杭州市濱江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歌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杭州海康威視數字技術股份有限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2月24日立案受理,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在部分地區開展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工作的決定》,依法由審判員季雋虹適用普通程序獨任審理。原告歌山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本案按撤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員季雋虹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二日
書記員高冰
判決日期
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