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分行、河南縱橫生態環境有限責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豫0702民初6562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3-19
法院:河南省新鄉市紅旗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分行訴被告河南縱橫生態環境有限責任公司、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郝佳佳、郝煒華、尚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分行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1、請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戶名: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賬號:16×××24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紅旗支行)中的資金,保全限額為1200萬元;2、請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戶名: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賬號:16×××89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縣支行)中的資金,保全限額為100萬元;3、請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戶名: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賬號:17×××32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新鄉牧野支行)中的資金,保全限額為190萬元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4、請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戶名: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賬號:94×××21開戶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市新中大道支行)中的資金,保全限額為5萬元;5、請求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戶名: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賬號:11×××56開戶行:浦發新鄉支行營業部)中的資金,保全限額為5萬元
判決結果
一、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戶名: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賬號:16×××24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紅旗支行)中的資金,保全限額為1200萬元;
二、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戶名: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賬號:16×××89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縣支行)中的資金,保全限額為100萬元;
三、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戶名: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賬號:17×××32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河南省新鄉牧野支行)中的資金,保全限額為190萬元;
四、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戶名: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賬號:94×××21開戶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鄉市新中大道支行)中的資金,保全限額為5萬元;
五、依法凍結被申請人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銀行賬戶(戶名:新鄉市定國湖建設有限公司賬號:11×××56開戶行:浦發新鄉支行營業部)中的資金,保全限額為5萬元;
需要續行保全的,申請人應當在保全期限屆滿前十五日內,向本院提出續行保全的書面申請。
本裁定書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王國明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五日
書記員孟慶開
判決日期
2021-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