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匯川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廣東省地質建設工程集團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18)黔0303執保219號
判決日期:2021-03-26
法院:遵義市匯川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貴州匯川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與被告廣東省地質建設工程集團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貴州匯川建安混凝土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3日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要求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廣東省地質建設工程集團公司價值3000000.00元的財產或銀行存款,并提供相應財產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扣押、凍結被申請人廣東省地質建設工程集團公司價值3000000.00元的財產或銀行存款。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張亞麗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三日
書記員曾祥福
判決日期
2021-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