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山西陽煤化工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山西道生鑫宇清潔能源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晉0929民初39號
判決日期:2021-03-03
法院:岢嵐縣人民法院
當(dāng)事人信息
原告山西陽煤化工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山西道生鑫宇清潔能源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29日立案。原告山西陽煤化工機械(集團)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達交納訴訟費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內(nèi)預(yù)交案件受理費,亦未向本院申請減、緩、免交訴訟費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shù)據(jù)
判決結(jié)果
本案按原告山西陽煤化工機械(集團)有限公司自動撤回起訴處理
合議庭
審判員徐俊福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八日
法官助理喬翠仙
書記員趙杰
判決日期
2021-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