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順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魯1302民初3403號之二
判決日期:2021-03-30
法院: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請人臨沂青洋商貿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山東順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攬合同糾紛一案,臨沂青洋商貿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9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本院于同日作出(2021)魯1302民初3403號之一民事裁定書,凍結了山東順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臨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堂支行賬戶81×××63的銀行存款(應凍結34萬元,已凍結34萬元)。2021年3月19日,臨沂青洋商貿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解除上述保全措施,并提供了本院作出的(2021)魯1302民初3403號民事裁定書,主張雙方已和解
訴訟參與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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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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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結果
解除對山東順鑫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臨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堂支行賬戶81×××63銀行存款的凍結;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楊莉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書記員魏思琪
判決日期
2021-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