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金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與河南愛家宅配實業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0)蘇0104民初12835號
判決日期:2021-04-06
法院: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河南愛家宅配實業有限公司與被告南京金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河南愛家宅配實業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保全被申請人南京金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價值637847.67元的財產。申請人河南愛家宅配實業有限公司以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函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凍結被申請人南京金鴻裝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價值637847.67元的財產。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陳策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見習書記員季芬
判決日期
202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