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術館等與中華世紀壇世界藝術館等展覽合同糾紛二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京01民終878號
判決日期:2021-04-20
法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上海美術館因與被上訴人中華世紀壇世界藝術館(以下簡稱中華世紀壇)、上海杰奎琳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杰奎琳公司)、上海市對外文化交流協會(以下簡稱對外交流協會)、原審第三人華協國際珍品貨運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協公司)展覽合同糾紛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13812號民事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于2021年1月15日立案后,依法組成合議庭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本院在二審審理期間查明:上海美術館對于一審法院認定的應支付的差旅費153009.33元、包裝服務和國際運費669560元、國內運輸費283773元的金額無異議,但認為上述費用應由杰奎琳公司支付,而不應由其支付
判決結果
一、撤銷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18)京0108民初13812號民事判決;
二、本案發回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人上海美術館預交的二審案件受理費14790元予以退回
合議庭
審判長常潔
審判員陰虹
審判員秦顧萍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法官助理竇磊
書記員朱平
判決日期
2021-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