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成都誠實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裁定書
案號:(2021)川0108執472號
判決日期:2021-04-21
法院:成都市成華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執行中國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與成都誠實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中,依法向被執行人成都誠實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發出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經窮盡財產調查措施,除已查封的被執行人名下的位于成華區××鄉××村××組××【不動產單元號:510108004002GB80012W00000000】的土地外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本院將前述查詢情況告知申請執行人后,申請執行人亦未能提供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線索。本院已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限制消費令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終結本次執行程序。
申請執行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財產的,可以再次申請執行。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生效
合議庭
審判長范偉
審判員張鵬
審判員賈少朋
二〇二一年三八日
書記員蘇展
判決日期
2021-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