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維認證(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與上海法維萊交通車輛設備有限公司、惟思得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滬0113民初7777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4-22
法院: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必維認證(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與被告上海法維萊交通車輛設備有限公司、惟思得交通設備有限公司服務合同糾紛一案,原告以已和解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必維認證(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撤回起訴。
本案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為1447元、保全費1282.19元(訴訟費合計2729.19元原告已預繳),由原告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陳曄
二〇二一年四月六日
法官助理楊士群
書記員楊士群
判決日期
2021-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