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金斗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山東誠金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魯0982民初6055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4-25
法院:新泰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解除保全申請人新泰市金斗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山東誠金市政園林工程有限公司追償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7日作出(2020)魯0982民初6055號民事裁定書,對新泰市金斗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1050000元予以凍結,現對新泰市金斗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賬號3705××××0765的存款凍結已達到查封標的,新泰市金斗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申請對其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賬號3705××××0721;山東新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陽支行賬號9090××××0378;泰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賬號8112××××4081;泰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府前街賬號8113××××0354;交通銀行泰安新泰支行賬號3790××××8753的凍結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解除對新泰市金斗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賬號3705××××0721;山東新泰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陽支行賬號9090××××0378;泰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支行賬號8112××××4081;泰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泰府前街賬號8113××××0354;交通銀行泰安新泰支行賬號3790××××8753的凍結。
本裁定書送達之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秦永偉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書記員楊陽
判決日期
2021-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