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萬盛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請保全貴州燦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執行實施類執行通知書
案號:(2021)黔0123執保307號
判決日期:2021-04-27
法院:貴州省修文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依據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2021)黔0123民初1334號民事裁定書,依法受理貴州萬盛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請保全貴州燦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貴州萬盛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請求查封、凍結或扣押被申請人價值18534189.41元的財產。申請人提供《大家財產保險有限責任公司訴訟財產保全責任保險保單保函》作為擔保。
2021年04月16日,本院依法凍結了被申請人貴州燦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賬戶:1、貴陽銀行修文支行營業部賬戶17×××12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1440246.31元);2、工行貴州貴陽分行修文支行營業室(籌)賬戶24×××92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4665299.16元);3、貴陽銀行修文支行營業部賬戶17×××99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858809.04元);4、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貴陽金融城公積金支行賬戶52×××1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3364.10元),以上存款凍結期限均為12個月(自2021年04月16日起至2022年04月16日止)。2021年04月19日,本院依法凍結了被申請人貴州燦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賬戶:1、貴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文支行賬戶01×××89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1241611.34元);2、貴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文支行賬戶01×××33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30697.43元);3、貴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文支行賬戶01×××28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1258812.79元);4、工行貴州貴陽分行修文支行營業室(籌)賬戶24×××83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607597.57元);5、貴陽銀行修文支行營業部賬戶17×××99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6988.42元),以上存款凍結期限均為12個月(自2021年04月19日起至2022年04月19日止)。2021年04月20日,本院依法凍結了被申請人貴州燦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賬戶:1、貴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修文支行賬戶01×××68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132448.00元);2、工行貴州貴陽分行修文支行營業室(籌)賬戶24×××93的額度18534189.41元(實際凍結27562.88元),以上存款凍結期限均為12個月(自2021年04月20日起至2022年04月20日止)。2021年04月21日,本院依法凍結、暫停支付被申請人貴州燦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修文縣房屋征收管理局的房票款3260752.37元。同日,本院依法扣留、提取、暫停支付被申請人貴州燦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修文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的借款5000000.00元。申請人應在凍結期限屆滿前十五日向本院申請續凍,逾期自行解凍,申請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現本案已保全完畢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通知如下:
本院作出的(2021)黔0123民初1334號民事裁定書的內容保全完畢,本院(2021)黔0123執保307號案件保全完畢
合議庭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判決日期
2021-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