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王錦城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鄂0104民初1104號
判決日期:2021-04-29
法院:湖北省武漢市硚口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武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與王錦城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申請人武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的申請,請求對被申請人王錦城銀行存款1670000元或等值財產進行查封、凍結,申請人武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提供了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查封、凍結被申請人王錦城名下銀行存款1670000元或其他等值財產。
案件申請費5000元,由武漢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負擔。
本裁定送達后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本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劉僖
二〇二一年二月八日
書記員彭昱
判決日期
2021-0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