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林、巢湖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安徽鑫厚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其他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皖0181財保247號
判決日期:2021-04-30
法院:巢湖市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申請人楊林于2021年3月30日向本院申請財產保全,請求對第三人安徽鑫厚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在被申請人巢湖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處的工程款進行保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有限公司巢湖市分公司出具保函為其財產保全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凍結第三人安徽鑫厚信息咨詢有限公司在被申請人巢湖市重點工程建設管理中心處的工程款610000元。
案件申請執行費3570元,由申請人楊林負擔。
本裁定立即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申請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內不依法提起訴訟的,本院將解除保全
合議庭
審判員張智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書記員賈慧娟
判決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