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招商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武漢匯豐投資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鄂0103民初3816號
判決日期:2021-04-30
法院:湖北省武漢市江漢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申請人武漢招商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武漢匯豐投資有限公司物業服務合同糾紛一案中,申請人武漢招商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查封、凍結被申請人武漢匯豐投資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460000元或等額價值的其他財產,并已提供擔保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對被申請人武漢匯豐投資有限公司的銀行存款460000元或等額價值的其他財產,予以查封、凍結。
本裁定立即開始執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五日內向本院申請復議一次,復議期間不停止裁定的執行
合議庭
審判員薛菲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書記員王詩云
判決日期
2021-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