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稅區規劃國土和建設交通局資源行政管理:土地行政管理(土地)二審行政裁定書
案號:(2021)津03行終59號
判決日期:2021-05-06
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上訴人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訴被上訴人天津港保稅區規劃國土和建設交通局土地行政處罰一案,不服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2020)津0116行初73號行政判決,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了審理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一、撤銷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2020)津0116行初73號行政判決;
二、發回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重審。
上訴案件受理費50元,退還上訴人泰富海洋工程裝備(天津)有限公司
合議庭
審判長曹偉
審判員呂本文
審判員魏欣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法官助理張曉晴
書記員王一強
判決日期
2021-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