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萬盛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貴州燦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0)黔0123民初2697號之一
判決日期:2021-05-07
法院:貴州省修文縣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貴州萬盛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被告貴州燦瑾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第三人貴州鑫華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修文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黃許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7日立案。原告于2021年04月08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貴州萬盛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訴。
案件受理費173117.00元,減半收取計86558.00元,由原告貴州萬盛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負擔,86559.00元退還原告貴州萬盛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議庭
審判長肖冬
人民陪審員舒富貴
人民陪審員唐瓊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張維書記員張應雯
判決日期
20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