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姍姍與王成業、招商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等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15)虎民初字第02520號
判決日期:2021-05-07
法院: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本院在審理原告姜姍姍與被告王成業、招商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財產損害賠償糾紛一案中,原告于2015年12月18日以原被告雙方已于庭外協商溝通為由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許原告姜姍姍撤回對被告王成業、招商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招商局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蘇州分公司的起訴。
案件受理費1050元,減半收取525元,由原告姜姍姍負擔
合議庭
代理審判員鮑燕嬌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書記員劉若楠
判決日期
2021-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