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廣栓與董利剛、亳州市旭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審民事裁定書
案號:(2021)津0116民初7429號
判決日期:2021-05-20
法院:天津市濱海新區人民法院
當事人信息
原告陶廣栓訴被告董利剛、亳州市旭達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國元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亳州中心支公司、李英、天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本院于2021年3月11日立案受理。陶廣栓于2021年4月1日向本院提出撤訴申請
訴訟參與人信息
暫無數據
案件基本信息
暫無數據
判決結果
準予陶廣栓撤回起訴。
案件受理費減半收取150元,由陶廣栓負擔
合議庭
審判員姜傳明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書記員李楠
判決日期
2021-05-20